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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》的通知,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,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。详见附件。
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
教育部 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知
吉教纪字〔2014〕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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