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 知
各单位(部门):
请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没有签订责任书的各单位(部门)负责人(正职)与分管校领导签订责任书,并于4月17日前交到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。
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
2019年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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