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2021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,学校各单位(部门)党政负责人(即学校中层正职干部,含主持工作副职干部)应与学校分管领导签订《责任书》。各单位(部门)副职干部与本单位(部门)主管领导签订《责任书》。
请各单位(部门)相关人员自行下载附件并打印,将签订完成的《责任书》于2021年5月14日前交至学校纪委监督检查(审查调查)室(弘毅楼510室)。
联系人:王通,85540019
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
2021年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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