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,按照中共中央《关于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》和省委《若干措施》要求,现就做好2022年度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评议工作通知如下。
具体通知参考附件。
中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3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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